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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
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20-10-14 15:03:37 【字体:

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 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

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作出系统部署。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同志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请简单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和医学教育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发表系列重要讲话,对加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和医学教育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指导意见》。

医疗卫生事业事关人民健康,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事关国家安全。医学教育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医学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卫生健康事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医学专门人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我国医学教育培养的数以百万计的医务工作者发挥了重要作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崇高精神。面对疫情提出的新挑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新任务、世界医学发展的新要求,我国医学教育还存在人才培养结构亟需优化、培养质量亟待提高、医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迫切需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深入开展医学教育综合改革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会同中编办、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5个部门,按照“发展目标近远结合、改革领域强化重点、改革举措问题导向”的总体思路,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系统谋划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在优化医学学科专业结构,推进医学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和医学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指导意见》的出台既是前期工作的深化拓展,也是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具有战略性引领性意义的重大改革,对加快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更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升医学教育服务卫生健康事业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问:《指导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确定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医学教育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立足基本国情,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分类培养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指导意见》坚持“有限目标、重点突出、引领未来”的原则,强调了改革创新,明确提出以“四新”引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一是以新理念谋划医学发展。将医学发展理念从疾病诊疗提升拓展为预防、诊疗和康养,加快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二是以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发展。以“大国计、大民生、大学科、大专业”的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和教育强国建设。三是以新内涵强化医学生培养。加强救死扶伤的道术、心中有爱的仁术、知识扎实的学术、本领过硬的技术、方法科学的艺术的教育,培养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人民健康守护者。四是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体现“大健康”理念和新科技革命内涵,对现有专业建设提出理念内容、方法技术、标准评价的新要求,建设一批新的医学相关专业,强力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谋篇布局之年。《指导意见》着眼近期和长远,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和到2030年的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医学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到2030年,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更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医学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服务卫生健康事业的能力显著增强。

问:结构是重要的宏观质量。在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方面,《指导意见》制定了哪些针对性的举措?

答:维护亿万人民的健康离不开医术精湛、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队伍。关于医学人才培养,目前看还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医学教育总体招生规模较大,但整体层次偏低,全科医学人才、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短缺明显,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也亟待加强。

对此,《指导意见》提出,一是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二是着力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加大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布局和支持力度,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大力度推进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等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三是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扩大服务基层的定向免费全科医学生培养规模,各地结合实际为村卫生室和边远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加快培养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系统规划全科医学教学体系,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建设100个左右国家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扩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四是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创立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供给。五是加快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开展高端基础医学和药学人才培养改革。

问: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尤为重要,《指导意见》在提升医学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提出了哪些改革举措?

答:“人命至重,有贵千金”,质量是医学教育的“生命线”。院校医学教育是医学人才培养三阶段连续统一体的重要基础。此次改革创新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全面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提高入口生源质量。依托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一流医学院,扩大中央部门所属院校本科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在“强基计划”中加大对医学教育支持力度。二是培养仁心仁术的医学人才。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建设600个左右医学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推进医学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加强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提升学生的评判性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三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中医药主干专业,把中医药经典能力培养作为重点,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培养。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四是夯实高校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医教协同加强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管理,强化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加强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培养,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五是系统推进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统筹管理。实化医学院(部)职能,完善大学、医学院(部)、附属医院医学教育管理运行机制,保障医学教育的完整性。六是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评估认证制度。加快推进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构建医学专业全覆盖的医学教育认证体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院校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七是加快建立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综合优势,建立“医学+X”多学科交叉融合平台和机制。围绕生命健康、临床诊疗、生物安全、药物创新、疫苗攻关等领域,建设临床诊疗、生命科学、药物研发高度融合,医学与人工智能、材料等工科以及生物、化学等理科交叉融合,产学研融通创新、基础研究支撑临床诊疗创新的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

问:如何进一步深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答:《指导意见》重点围绕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和全面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质量,深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改革。

在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方面,一是要求住培基地要制定培训对象薪酬待遇发放标准,并向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倾斜。二是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住培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三是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四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这也是破除“唯学历”的重要举措。

在全面提升住院医师培训质量方面,一是将医德医风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程,培养仁心仁术的好医生。二是夯实住院医师医学理论基础,强化住院医师临床思维、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三是加强全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力度,加强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一批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择优建设一批国家住培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和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五是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基地认证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证,将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结果等作为住培基地质量评估的核心指标。

问:如何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答:一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医务人员知识和技能的短板,在以往强调将医德医风、法律法规等知识作为必修课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要求将急诊和重症抢救、感染和自我防护以及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作为医务人员必修课。二是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健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逐步推广可验证的自学模式。三是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四是在经费保障方面,要求用人单位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规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和职业再培训。

问:如何确保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答: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卫生、发改、财政、人社等多部门的协同推进。《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解决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有关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统筹资源、落实责任,把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重点工作计划。二是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工程。统筹各方资金资源,加强对医学教育投入保障,支持国家及区域院校医学教育发展基地、一流医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国家住院医师培训示范基地、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等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医学院校支持力度。三是保障经费投入。积极支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培补助标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落实投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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