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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15 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1-09-16 10:00:00   【字体:

发布会现场

9月16日上午,COP15云南省筹备办在海埂会堂召开“COP15 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365体育备用: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发布会

365体育备用: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为做好2020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宣传工作,为大会在云南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召开“COP15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向大家全面介绍和展示云南生物多样性的相关情况。今天,我们继续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介绍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斌先生;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曹永恒先生;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副处长张一群女士;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华朝朗先生。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和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斌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斌发布新闻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卫斌: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云南一直致力于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天,受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勇同志委托,我谨代表省林草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林草事业发展的省政府新闻办、各大新闻媒体、同志们、朋友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一、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意义重大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的重大举措,旨在通过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撑,推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科学设置,建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模式,建设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自然生态系统,对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以及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石,为我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根基。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全省林草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融入和服务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大局,持续加强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努力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兼具云南特色、符合云南实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发挥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供给优良生态产品和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1958年云南建立第一处自然保护地—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以来,全省先后划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11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362处,其中: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1处、自然保护区166处、风景名胜区66处、森林公园58处、湿地公园19处、地质(矿山)公园14处、沙漠(石漠)公园6处、水利风景区23处、世界自然遗产3处、世界地质公园2处、国际重要湿地4处。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达549.58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32%,初步形成了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效保护了全省90%的重要生态系统和8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及绝大多数重要的自然遗迹,为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国家生物生态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先后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云南省《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科学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时间表、路线图。同时,将自然保护地数量、面积等指标纳入全省绿色发展、林长制督查考核等评价考核体系,为落实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各项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目标导向,明确工作任务。云南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初步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5年,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建成云南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18%以上”的目标任务和11项重点工作。近期,省林草局组织编制的《云南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对全省自然保护地的时空发展进行了科学布局。

(三)健全法规制度,规范保护管理。出台了中国大陆首部国家公园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成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立法引领改革的典范”。为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明确了地方各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必须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不得随意调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修订《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以及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办法》《总体规划报批管理规定》;发布实施《国家公园标志系统设置指南》《自然保护区管理规范》《省级森林公园认定》等多项技术标准,作为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同时,建立健全了专家库、专家委员会、第三方评估等科学决策咨询机制,为规范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推进体制改革,强化示范引领。我省于1996年就在中国大陆率先开展国家公园新型保护地模式探索。2016年正式启动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以来,经过5年试点,全面完成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试点区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并在构建较为完备的国家公园制度体系、探索贫困地区国家公园发展的自养模式、形成融合传统生态智慧的内生型国家公园生态管理方式、充实“造血式”的国家公园社区可持续发展机制等方面,为建立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同时,在全国率先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早在2014年底就出台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将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分别明确为正处级和副处级,人员经费统一纳入转移支付预算。2015年以来,省编委逐一批复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和编制,全省新增44个处级机构、1425个省级编制,理顺了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为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提供了经验借鉴。

(五)科学编制预案,统筹保护发展。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省林草局对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家底、空间重叠、建设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摸排调查,并完成了综合评估与空缺分析工作,在与生态保护红线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于今年上报国家林草局。通过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范围将涵盖全省所有重要生态系统类型和所有重要物种栖息地,生态保护价值和效益明显提高,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以及保护地内的林地、草地、湿地面积都将有所增加,比例结构将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将得到妥善解决。

(六)强化日常监管,狠抓问题整改。启动了“全省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地类变化监测”,利用实时卫星影像,全面分析梳理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年度地类变化图斑,及时分析核查,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严格按照各项涉及自然保护地督察检查要求,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由省林草局牵头整改的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以及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突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同时,摸底排查全省自然保护地内涉及小水电、矿业权等情况,建立问题台帐,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违建项目的整改、查处、退出等工作。

(七)提倡全民参与,实现共建共享。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在特定区域科学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鼓励自然保护地免费或低价开放,为公众提供普惠的民生福祉,实现自然保护地全民共享、永续利用目标,每年为7300余万人次提供亲近自然、体验自然、了解自然、学习自然的机会,充分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福祉。同时,坚持共建共享,广泛吸纳企业、社区、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与管理,积极探索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方式和路径。全球数十个公益组织在我省多个自然保护地长期实施动植物保护、社区发展等项目,“高黎贡山农民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会”自主参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成为了中国农民参与生态保护的里程碑事件,高黎贡山观鸟也成为享誉国际的生态旅游品牌。

三、着力构建云南自然保护地新体系

下一步,全省林草系统将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为契机,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重点围绕以下四方面,着力构建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是科学创建国家公园。根据全国国家公园规划布局,结合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评估验收情况,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空间范围。扎实开展拟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地区的综合科学考察、社会影响评估,科学编制设立方案,力争“十四五”期间国家批准设立香格里拉普达措和高黎贡山2处国家公园。同时,稳步推进西双版纳雨林(亚洲象)国家公园、无量山—哀牢山国家公园创建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整合优化。按照国家确定的工作步骤和规则,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修改、正式方案制定与报批等工作,对全省自然保护地进行科学整合、归并、优化。及时启动各个自然保护地的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加强各项保护管理和建设工作。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和“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的总体要求,调整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置,努力构建统一合理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

三是及时修订法律法规。在《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程序启动我省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以及自然公园相关管理规定的制订(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生态补偿等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我省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体系。

四是不断完善监测网络。以现有保护站点、监测站点为基础,以卫星遥感、红外技术设备为补充,构建统一规范的“天空地一体化”自然保护地自然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对自然保护地各类资源及保护地内人类活动进行全面监测,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为自然保护地科学规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新体系,是实现自然保护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意义重大、充满创新、志在必成的重大改革,是需要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继续关心、支持云南自然保护地工作,共同营造传播自然保护地理念、培养自然保护地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构建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新格局!

我就介绍那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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