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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举行2018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19-01-09 16:15:15   【字体:

发布会现场

2018年12月29日云南省民政厅举行2018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副厅长张良玉对我省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清理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情况进行发布。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刘蜀滇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刘蜀滇:

 

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民政厅2018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张良玉副厅长,为大家介绍我省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清理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

下面,请张良玉副厅长进行发布。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良玉发布新闻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良玉: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交流。按照发布会的安排,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我省今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我省自今年5月起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印发《云南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农村低保中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督查检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省共排查农村低保对象198.6万户、415.1万人,清退低保对象62.3万户、106.7万人,新纳入低保对象39.6万户、82.4万人。截至11月,全省农村低保对象有253万人,平均标准达3564元/人.年,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04元。

  • 多措并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自6月起,所有厅领导和部分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带队,采取联系州、抓住县、蹲点乡、解剖村的方式,对基层民政工作特别是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调研、督查、指导。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推进阳光低保的若干规定》,在原有电话举报、金色热线、信访处置基础上,部署建立省、州、县、乡4级低保举报投诉咨询、快速处置和反馈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并印制25000册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强化宣传力度。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通过县级政务网加强低保工作公示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收集各地低保工作中被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形成《云南省违反农村低保政策典型问题案例通报》印发各地,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四是落实约谈提醒制度,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相关地区民政局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精准核对,利用信息化手段助推专项治理。一是坚持“逢进必核”,充分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利用现有的数据资源从源头上把好对象认定关,部分州(市)积极协调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低保对象的家庭银行存款开展核对。二是形成与省人社部门、昆明市公积金中心、省车辆管理等部门进行低保对象信息定期比对的长效机制,对数据比对发现的疑似对象不精准问题,实行“名单式”核实处理,逐条说明情况,进一步精准识别低保对象。三是牵头组织省扶贫办、卫健委、残联3部门有关处室经办人员召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数据分析座谈会,与3部门达成数据比对共识,通过3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交换,综合分析得出全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数据,并将初步分析得出的需通过低保兜底保障人员名单发至各地,要求各地逐户逐人核实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三)狠抓整改,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一是建立专项治理问题清单制,各地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倒排整改期限,截至今年11月,各地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56条,已整改63条,其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二是严格执行按户施保规定,积极整改按人施保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州(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全省户均保障人数由年初的1.68人提高到2人。三是对行政性纳入低保的“政策保”问题进行持续性整改,做到对象信息排查到户、“一人一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四是紧盯低保资金按时发放,省民政厅定期收集各州(市)低保金发放进度,对低保资金未实现按月发放的州(市)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全省绝大部分地区已实现低保金按月发放。

省民政厅将持续开展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精准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好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云南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我省于2018年7月份起,严格按照《云南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0类41项问题清单,对标对表,逐条梳理,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部门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宣传引导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分类施策相结合、媒体监督与依靠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30日,全省共查处、取缔违法违规活动或责令整改落实的问题69个,26起举报线索全部解答或整改落实到位,取缔打碑点、棺木制作经营点60处,整治清理公路沿线非法经营制作殡葬用品33户,注销了1家不符合要求的打造、刻制、销售墓碑公司,纠正或停止了17个殡仪馆7项不合理收费项目,取缔6个医院太平间外包经营行为,约谈了部分殡葬服务机构法人,对2个经营性公墓实施行政处罚,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营活动实施限时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2018年7月5日,省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省民政厅、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为成员的云南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州(市)、县(市、区)均成立了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业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7月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二)压实整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业指导、压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实效,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省民政厅、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物价局12部门成立由厅局领导同志任组长的督查组,深入县、乡、村及殡葬服务机构,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各相关部门以自检自查、联合督查、部门检查等形式共派出工作组212批(次),切实做到了“两个全覆盖”即督查检查、业务指导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殡仪馆、公墓、医院太平间、殡仪服务站点和中介机构、宗教场所等重点领域全覆盖。省民政厅印发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殡葬协会关于积极参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倡议》,成立由省民政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的16个督查组,对清查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殡葬服务收费、移风易俗宣传等6类14项具体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各级党委政府细化问题清单,出台整治方案,统筹安排部署,部门协同推进,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合力推进专项整治的工作格局,把整治责任压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人员,切实把组织实施、问题排查、整治成效等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治效果。省文明办、省民族宗教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部门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加强调查研究,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对价格收费、殡葬用品制销、中介服务、宗教场所、殡葬用地等重点问题进行及时查处。针对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山坡、林地、田间、路边、村旁散埋乱葬和违规修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现象,省民政厅下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清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对使用及建造者身份、位置、硬化面积、建设时间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针对社会关注的墓地价格高、维护费收取不规范、执行明码标价与信息不公开透明等问题,9月2日至20日,省民政厅派出4个工作组对全省74个经营性公墓进行年度检查。针对殡葬服务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殡葬服务秩序治理整顿和殡葬服务能力提升活动,开展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规范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安放等环节的服务标准,加强选择性服务收费监管,着力营造规范、诚信、有序的殡葬市场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整治和取缔了一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行业指导和部门监管,优化惠民便民措施,坚持殡葬习俗礼俗改革,提升殡葬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服务、价格和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同时,坚持殡葬移风易俗与服务惠民便民相结合,充分运用宣传、经济、示范、自治、法治、德治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厚养薄葬、孝亲敬老、俭办丧事以及节地生态安葬等殡葬新风。

刘蜀滇:

谢谢张良玉副厅长!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不设现场提问环节。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云南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报道支持,也感谢张良玉副厅长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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